为了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管理,2009年3月28日,枣庄市律师协会在枣庄市薛国大酒店召开了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 枣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有35人组成,经枣庄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代表大会负责。35名理事全部是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代表中产生。 枣庄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1名会长、2名副会长、8名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 枣庄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崔少华律师为第三届枣庄市律师协会会长,选举李君友、高永平律师为副会长。三届律协理事会聘任彭兴华同志为律协秘书长
站内声明:“本网站是非营利性网站,如权利人认为不妥,请来电或来函说明,本网页随即停止转载和使用。谢谢合作!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1-2015山东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电话:0531-58769888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139-6915-6915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42层 邮编:250100 邮箱:weigaolawyer@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