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形式下律师工作,增强律师执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中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新形式任务要求,坚持律师事业应持续健康发展原则,积极为律师队伍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建设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为切实找准契入点、结合点,市中区司法局于2011年3月3日上午专门组织相关律师事务所主任进行了专题座谈,向大家提出与全区各街道办(镇)党工委对接以及与各街道办(镇)社区居民对接两个对接构想,旨在由律师事务所面对街道办(镇)上述两个层面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优质法律服务。
针对上述构想,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发言踊跃、讨论热烈,大家都认识到,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根据这一执业原则,律师从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是为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此基础上最后大家形成如下共识:无论是与全区各街道办(镇)党工委对接还是与各街道办(镇)居民对接,都是对律师业务的开拓和对自身执业素质的检验,各所愿意在区局搭建的这一法律服务平台之上,为我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